《易傳》 > 象傳上 > 剝

山附於地,剝;上以厚下安宅。

剝床以足,以滅下也。剝床以辨,未有與也。剝之無咎,失上下也。剝床以膚,切近災也。以宮人寵,終無尤也。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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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剥》简体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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