剝
《易傳》 > 象傳上 > 剝
山附於地,剝;上以厚下安宅。
剝床以足,以滅下也。剝床以辨,未有與也。剝之無咎,失上下也。剝床以膚,切近災也。以宮人寵,終無尤也。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閱讀:19868
《剥》简体版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