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史》 > 卷七十 > 《吉翰》 > 拼音版
吉翰字休文,冯翊池阳人也。初爲龙骧将军刘道怜参军,随府转征虏左军参军,随道怜北征广固,赐爵建城县五等侯。参宋武帝中军军事、临淮太守。复爲道怜骠骑中兵参军,从事中郎。爲将佐十馀年,清谨勤正,甚爲武帝所知赏。
元嘉中,历位梁、南秦二州刺史,徙益州刺史,加督。在任着美绩,甚得方伯之体,论者称之。
累迁徐州刺史、监徐兖二州豫州之梁郡诸军事,时有死罪囚,典签意欲活之,因翰八关斋呈事,翰省讫,语令且去,明可更呈。明旦,典签不敢复入,呼之乃来。取昨所呈事视讫,谓曰:“卿意当欲宥此囚死命。昨于斋坐见其事,亦有心活之。但此囚罪重,不可全贷,既欲加恩,卿便当代任其罪。”因命左右收典签付狱杀之,原此囚生命。其刑政类如此。自下畏服,莫敢犯禁。卒于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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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吉翰》简体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