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史》 > 卷四十三·齐高帝诸子下 > 《江夏王锋》 > 拼音版
江夏王锋字宣颖,高帝第十二子也。母张氏有容德,宋苍梧王逼取之,又欲害锋。高帝甚惧,不敢使居旧宅,匿于张氏舍,时年四岁。
性方整,好学书,张家无纸劄,乃倚井栏爲书,书满则洗之,已复更书,如此者累月。又晨兴不肯拂窗尘,而先画尘上,学爲书字。
五岁,高帝使学凤尾诺,一学即工。高帝大悦,以玉骐驎赐之,曰:“骐驎赏凤尾矣。”至十岁,便能属文。武帝时,藩邸严急,诸王不得读异书,五经之外,唯得看孝子图而已。锋乃密遣人于市里街巷买图籍,期月之间,殆将备矣。
好琴书,盖亦天性。尝觐武帝,赐以宝装琴,仍于御前鼓之,大见赏。帝谓鄱阳王锵曰:“闍梨琴亦是柳令之流亚,其既事事有意,吾欲试以临人。”锵曰:“昔邹忌鼓琴,威王委以国政。”乃出爲南徐州刺史。善与人交,行事王文和、别驾江祏等,皆相友善。后文和被征爲益州,置酒告别,文和流泪曰:“下官少来未尝作诗,今日违恋,不觉文生于性。”王俭闻之,曰:“江夏可谓善变素丝也。”
工书,爲当时蕃王所推。南郡王昭业亦称工,谓武帝曰:“臣书固应胜江夏王。”武帝答:“闍梨第一,法身第二。”法身昭业小名,闍梨锋小名也。
隆昌元年,爲侍中,领骁骑将军,寻加秘书监。及明帝知权,蕃邸危惧,江祏尝谓王晏曰:“江夏王有才行,亦善能匿迹,以琴道授羊景之,景之着名,而江夏掩能于世,非唯七弦而已,百氏亦复如之。”锋闻叹曰:“江祏遂复爲混沌画眉,欲益反弊耳。寡人声酒是耽,狗马是好,岂复一豪于平生哉。”当时以爲话言。常忽忽不乐,着修柏赋以见志,曰:“既殊群而抗立,亦含贞而挺正。岂春日之自芳,在霜下而爲盛。冲风不能摧其枝,积雪不能改其性。虽坎坛于当年,庶后凋之可咏。”时鼎业潜移,锋独慨然有匡复之意,逼之行事典签,故不遂也。尝见明帝,言次及遥光才力可委之意,锋答曰:“遥光之于殿下,犹殿下之于高皇,卫宗庙,安社稷,实有攸寄。”明帝失色。
锋有武力,明帝杀诸王,锋与书诘责,左右不爲通。明帝深惮之,不敢于第收之。锋出登车,兵人欲上车防勒,锋以手击却数人,皆应时倒地,遂逼害之。江斅闻其死,流涕曰:“芳兰当门,不得不锄,其修柏之赋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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