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法宗

《宋书》 > 卷九十一·孝义 > 孙法宗

孙法宗,吴兴人也。父遇乱被害,尸骸不收,母兄并饿死。法宗年小流迸,至年十六,方得还。单身勤苦,霜行草宿,营办棺椁,造立冢墓,葬送母兄,俭而有礼。以父丧不测,于部境之内,寻求枯骨,刺血以灌之,如此者十余年不获,乃缞绖。终身不娶,馈遗无所受。世祖初,扬州辟为文学从事,不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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