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
《易传》 > 象传上 > 噬嗑
雷电,噬嗑;先王以明罚勅法。
屦校灭趾,不行也。噬肤灭鼻,乘刚也。遇毒,位不当也。利艰贞吉,未光也。贞厉无咎,得当也。何校灭耳,聪不明也。
阅读:18734
免费个人与家庭在线简易记帐本>>>
《噬嗑》繁體版
《噬嗑》拼音版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学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