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胜

《晋书》 > 列传·第六十四章 > 鲁胜

鲁胜,字叔时,代郡人也。少有才操,为佐著作郎。元康初,迁建康令。到官,著《正天论》云:“以冬至之后立晷测影,准度日月星。臣案日月裁径百里,无千里;星十里,不百里。”遂表上求下群公卿士考论。“若臣言合理,当得改先代之失,而正天地之纪。如无据验,甘即刑戮,以彰虚妄之罪。”事遂不报。尝岁日望气,知将来多故,便称疾去官。中书令张华遣子劝其更仕,再征博士,举中书郎,皆不就。

其著述为世所称,遭乱遗失,惟注《墨辩》,存其叙曰:

名者所以别同异,明是非,道义之门,政化之准绳也。孔子曰:“必也正名,名不正则事不成。”墨子著书,作《辩经》以立名本,惠施、公孙龙祖述其学,以正别名显于世。孟子非墨子,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。荀卿、庄周等皆非毁名家,而不能易其论也。

名必有形,察形莫如别色,故有坚白之辩。名必有分明,分明莫如有无,故有无序之辩。是有不是,可有不可,是名两可。同而有异,异而有同,是之谓辩同异。至同无不同,至异无不异,是谓辩同辩异。同异生是非,是非生吉凶,取辩于一物而原极天下之污隆,名之至也。

自邓析至秦时名家者,世有篇籍,率颇难知,后学莫复传习,于今五百余岁,遂亡绝,《墨辩》有上下《经》,《经》各有《说》,凡四篇,与其书众篇连第,故独存。今引说就经,各附其章,疑者阙之。又采诸众杂集为《刑》《名》二篇,略解指归,以俟君子。其或兴微继绝者,亦有乐乎此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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