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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语】:地主之谊
【拼音】:dì zhǔ zhī yì
【解释】:地主:当地的主人;谊:义务。住在本地的人对外地客人的招待义务。
【出处】:《左传·哀公十二年》:“子服景伯谓子财曰:‘夫诸侯之会,事既毕矣,侯伯致礼,地主归饩,以相辞也。’”
【示例】:晚生得蒙青目,一日~也不曾尽得,如何便要去? ★清·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二回
【近义词】:东道之谊
【反义词】:
【语法】:作宾语;用于接待外地朋友
【英文】:do the duties of the host
(地主之谊,地主之谊)
《左传·哀公十二年》:“子服景伯谓子贡曰:‘夫诸侯之会,事既毕矣,侯伯致礼,地主归饩,以相辞也。’”杜预注:“侯伯致礼以礼宾也。地主,所会主人也。饩,生物。”
孔颖达疏:“致礼礼宾,当谓有以礼之,或设饮食与之宴也。”后因以“地主之谊”谓当地的主人对来客接待的礼节和饮食馈赠等情谊。
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二回:“晚生得蒙青目,一日地主之谊也不曾尽得,如何便要去?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三八回:“你二位来了,我还不曾稍尽地主之谊,却反扰了你二位几遭。”
杨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一部第三章:“不要紧,今晚可以在敝村住一晚,我们可以代张先生尽尽地主之谊。”亦作“地主之仪”。
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三仙》:“未修地主之仪,忽叨盛馔,于理不当。茅茨不远,可便下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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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地主之谊(简体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