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治
(杂治,杂治)
1.会审。
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:“公卿请遣宗正、大行与沛郡杂治王。”
《汉书·楚元王刘交传》:“昭帝初,﹝刘德﹞为宗正丞,杂治刘泽诏狱。”
颜师古注:“杂谓以他官共治之也。”
《新唐书·杨师道传》:“太子承乾得罪,诏与长孙无忌等杂治其狱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元世祖至元十七年》:“命都事刘正等往按,狱弗具,复遣参政张澍等杂治之,竟置三人于死。”
2.综合治理。
《明史·俞大猷传》:“宜建城设市,用汉法杂治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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