斥言
1.谓直言指责过失。
《后汉书·蔡邕传赞》:“邕实慕静,心静辞绮。斥言金商,南徂北徙。”
李贤注:“指斥而言,无隐讳也。”
南朝梁刘勰《文心凋龙·比兴》:“比则畜愤以斥言,兴则环譬以託讽。”
2.明言;指名而言。
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“周人以讳事神”晋杜预注:“自父至高祖,皆不敢斥言。”
唐皇甫枚《飞烟传》:“其比邻,天水赵氏第也,亦衣缨之族,不能斥言。”
《旧唐书·后妃传下·穆宗恭僖皇后王氏》:“稽诸前代,诏令所施,不斥言太后,以宫名为称。”
清赵翼《瓯北诗话·韩昌黎诗》:“是犹隐约其词,而不忍斥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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