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桉
1.批阅奏本的几桌。
《三国志·吴志·周瑜传》“此天以君授孤也”裴松之注引《江表传》:“权拔刀斫前奏桉曰:‘诸将吏敢复有言当迎操者,与此桉同。’”
2.奏请查办。
《后汉书·何敞传》:“惟明公运独见之明,昭然勿疑,敞不胜所见,请独奏桉。”
《后汉书·羊陟传》:“奏桉贪浊,所在肃然。”
3.清制,凡经奏准之桉件叫奏桉。
《清会典·刑部》:“以事之轻重,分为三等,奏桉为大籤,窃盗为小籤,其馀为中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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