脩明
(脩明,修明)
1.发扬光大。
《淮南子·诠言训》:“由此观之,贤明之不足任也,而道术之可脩明矣。”
明方孝孺《送祝彦芳致仕还家序》:“大举废政而脩明之,如是者十馀年而始定。”
2.阐明。
《三国志·魏志·高贵乡公髦传》:“群臣皆当玩习古义,脩明经典。”
3.整饬昭明。
《韩诗外传》卷五:“礼义脩明,则君子怀之。”
《史记·老子韩非列传》:“韩非疾治国不务脩明其法制。”
宋曾巩《追租》诗:“飢羸乞分寸,斯须死笞缚;法令尚脩明,此理可惊愕。”
4.谓谨饬而清明。
汉陈琳《檄吴将校部曲文》:“周泰明当世俊彦,德行脩明。”
5.春秋时越国美女郑旦之别名。
晋王嘉《拾遗记·周灵王》:“越又有美女二人,一名夷光,二名脩明,以贡于吴,吴处以椒华之房。”
齐治平注:“﹝夷光脩明﹞即西施、郑旦之别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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