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诏
(明诏,明诏)
1.英明的诏示。
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臣请令山东之国奉四时之献,以承大王之明诏。”
宋曾巩《进太祖皇帝总序状》:“如赐裁定,使臣获受成法,更去纰缪,存其可采,繫于《太祖本纪》篇末,以为国史书首,以称明诏万分之一,臣不胜大愿。”
刘半农《欧洲花园》:“但汝既思归甚切,汝民又念汝勿捨,亦终有归期耳。汝其静俟上帝之明诏。”
2.公开宣示。
清龚自珍《病梅馆记》:“此文人画士心知其意,未可明诏大号以绳天下之梅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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