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理
1.校勘整理。
《汉书·刘歆传》:“孝成皇帝闵学残文缺,稍离其真,乃陈发秘臧,校理旧文。”
唐岑参《送魏升卿擢第东都因怀魏校书陆浑乔潭》诗:“魏侯校理复何如,前日人来不得书。”
2.论理,讲理。
南朝宋颜延之《庭诰之》:“达见同善,通辩异科,一曰言道,二曰论心,三曰校理。言道者本之于天,论心者议之于人,校理者取之于物。”
3.审察治理。
《北齐书·崔昂传》:“昂校理有术,下无奸伪,经手历目,知无不为,朝廷歎其至公。”
4.古代官名。执掌校勘整理宫廷藏书。
唐置集贤殿校理,宋因之。
元、明废。
清置文渊阁校理,掌注册点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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