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处
(议处,议处)
1.谓议定其罪给予处分。
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刑书之文有限,而舛违之故无方,故有临时议处之制,诚不能皆得循常也。”
明李清《三垣笔记》上:“及郑庶常鄤处决,责科道不言,一概议处。”
清龚自珍《明良论四》:“约束之,羁縻之,朝廷一二品之大臣,朝见而免冠,夕见而免冠,议处、察议之谕不绝于邸钞。”
2.计议处理。
明章懋《议处盐法事宜奏状》:“谨题为议处盐法利弊以裨国用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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