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剧
(要剧,要剧)
1.重要而繁剧。
唐白居易《策林·大官乏人》:“如此则良能之材必足用矣,要剧之职不乏人矣。”
《资治通鉴·唐德宗建中元年》:“其场院要剧之官,必尽一时之选。”
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吏部一·侍从官》:“如御史中丞、谏议大夫、给事中、中书舍人,俱要剧,尚不在此数。”
2.指要职。
《新唐书·李绛传》:“洎林甫、国忠得君,专引倾邪之人,分总要剧。”
宋欧阳修《与刁景纯学士书》:“丈丈位望并隆,然平生亦尝坎轲,数年以来,方履亨涂、任要剧。”
3.指政务烦剧的重要部门或地区。
宋陆游《给事中制》:“惟精敏不懈可以统治要剧,惟刚方不苟可以辨白是非。”
宋曾巩《贺台州曾直阁启》:“早践清华,屡当要剧;民依恺悌之政,吏畏道德之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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