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走
1.指快行比赛。
元杨瑀《山居新语》:“皇朝贵由赤,每岁试其脚力,名之曰放走。监临者封记其髮,以一绳拦定,俟齐去绳走之。
大都自河西务起至内中,上都自泥河儿起至内中,越三时,行一百八十里,直至御前称万岁礼拜而止。头名者赏银一定,第二名赏段子四表里,第三名赏二表里,馀者各一表里。”
2.使之走掉。
《二刻拍桉惊奇》卷四:“廉使分付史应先回家去伴住他,不可放走了。随即差两个公人,写个硃笔票与他道:‘立拘新都杨宦家人纪三面审,毋迟时刻!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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