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实
(手实,手实)
唐代民户户口和占有土地的实况记录。
唐制每三年编造户籍一次。地方平时每年把人口及其所占田亩据实造册,再据此编成计帐,送州申报尚书省,作为全国户籍的底本。
长庆四年,元稹在同州采取整顿赋税措施,令百姓自报,称“自通手实状”。
宋吕惠卿行手实法,时宋苏轼《吕惠卿责授节度副使》:“手实之祸,下及鸡豚。”
宋苏辙《民赋叙》:“熙宁中吕惠卿复建手实,抉私隐,崇告讦,以实贫富之等。”参阅《新唐书·食货志一》、唐元稹《同州奏均田状》、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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