併命
(併命,并命)
1.拚命,捨命。
《旧五代史·明宗纪一》:“吾王命我取葛司徒,他士可无併命。”
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七:“自和议成而军士灰心,敌益狂狡,遂有四忠併命之祸。”
清王韬《淞滨琐话·魏月波》:“闻戚娶女,鬱怒填胸,立刻拏舟至城,将与女併命。”
2.比喻尽最大的力量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保路运动》:“或有不轨之徒从中鼓煽,强者併命于寻仇,弱者绝望于逃死,众志一暌,全体瓦裂,终非国家福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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