靡遗
(靡遗,靡遗)
1.“靡有孑遗”的略语。谓死亡殆尽。
晋刘毅《请移江州府于豫章表》:“自桓玄以来,驱蹙残毁,至乃男不被养,女无对匹,逃亡去就,不避幽深……若不曲心矜理,有所改移,则靡遗之歎,奄焉必及。”
2.没有遗漏;毫不遗漏。
南朝梁丘迟《为范卫军让梁台侍中表》:“值天地中开,神武再廓,麻丝是蓄,菅蒯靡遗。”
明文徵明《<何氏语林>叙》:“正史所列,传记所存,奇迹胜迹,渔猎靡遗。”
《清史稿·选举志二》:“凡中国向有之经学、史学、文学、理学,无不包举靡遗。”
阅读:1079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学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