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养
(寄养,寄养)
1.不在自己家裡抚养。
《敦煌变文集·秋胡变文》:“郎君,儿生非是家人,死非家鬼,虽门望之主,不是耶孃检校之人。寄养十五年,终有离心之意。”
2.多指把子女托付给别人抚养。
《二刻拍桉惊奇》卷十九:“其时本庄有一个小厮儿,祖家姓言,因是父母双亡,寄养人家,就叫名‘寄儿’。”
巴金《家》七:“他的父母早死了。他寄养在伯父的家里。”
午星《一个红军女游击战士》:“这孩子出世后,便没有同我和涣竞见过一面,倘若他还活着,现在该是二十岁了。我们只记得他是被寄养在宜春南乡一带的。”
3.谓暂安置某处供养。
《朱子语类》卷一三○:“太祖初定天下,将诸军分隶州郡,特寄养耳。”
4.谓将牲畜、家禽等分派或托付别人代养。
明谢肇淛《五杂俎·地部二》:“江北俵马之役最称苦累,而寄养之户尤多败困,要其所以,则侵渔多而费用繁也。”
洪深《香稻米》第三幕:“这个鸡是陈金福寄养在我们这里的,脚上的红布条子是做的记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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