赀算
(赀算,赀算)
1.汉代朝廷规定的纳官钱数。赀,通“资”。
清顾炎武《菰中随笔·汉选士之法》:“孝景诏曰:今赀算十,乃得廉士,无赀,不得官,今限赀算四,得官。”
章炳麟《代议然否论》:“夫以纳税为选权者,犹汉时以赀算为郎。”参见“赀郎”。
2.计算。
《晋书·范甯传》:“一宴之馔,费过十金,丽服之美,不可赀算。”
明刘元卿《贤奕编·方正》:“凡乘舆供御,及宦寺宫妾,亲军赂遗,莫可赀算。”
清全祖望《明兵部尚书兼掌都察院事锺祥李公事状》:“公下令按产均徭,赀算不与,匿田不自占及揽他人田为己产者,论如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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