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稷
1.周之先祖。相传姜嫄践天帝足迹,怀孕生子,因曾弃而不养,故名之为“弃”。
虞舜命为农官,教民耕稼,称为“后稷”。
《诗·大雅·生民》:“厥初生民,时维姜嫄……载生载育,时维后稷。”
《韩诗外传》卷二:“夫闢土殖穀者后稷也,决江疏河者禹也,听狱执中者皋陶也。”
唐韩愈《原性》:“后稷之生也,其母无灾。”
2.古代农官名。
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农师一之,农正再之,后稷三之。”
宋王安石《上皇帝万言书》:“人之才德,高下厚薄不同,其所任有宜有不宜。先王知其如此,故知农者以为后稷,知工者以为共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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