壮丁
(壮丁,壮丁)
1.旧时称达到服劳役年龄的青壮年男子。犹言丁壮。
宋苏辙《论衙前及诸役人不便札子》:“元佑差役敕:人户差役,除耆长、户长、壮丁须正身充役,其馀公人如愿顾人充代者,并许任便。”
《宋史·食货志上六》:“朝廷审定民役,差募兼行,斟酌补除,极为详备……其五曰:壮丁皆按户版簿名次实轮充役,半年而更。”
2.旧时称达到服兵役年龄的青壮年男子。亦指由民籍转入军籍者。
《宋史·兵志五》:“治平二年,广南西路安抚司集左、右两江四十五溪洞知州、洞将,各占邻迭为救应,仍籍壮丁,补校长,给以旗号。”
明陶宗仪《辍耕录·纪隆平》:“乡村农夫,离父母,弃妻子,投充壮丁,生不习兵而驱之死地,以故乌合瓦解,卒无成功。”
清林昌彝《守御四策》:“今宜札饬沿海州县,按所属陆路四乡大小村庄,查明每村共有壮丁若干,作为民勇。”
邹韬奋《关于徵兵的问题》:“他有一天被一个县长请去吃饭,看见警察抓进三个面无人色的贫苦农民。他问县长这抓来的是什么?县长答说这是抽来的壮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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