奪
简体夺字的笔画:6画;繁體奪字筆畫:14畫。
(夺,夺)
I
duó
ㄉㄨㄛˊ
〔《广韵》徒活切,入末,定。〕
“敓”的今字。
1.强取。
《易·繫辞上》:“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盗思夺之矣。”
唐杜甫《扬旗》诗:“公来练勐士,欲夺天边城。”
杨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一部第六章:“道静勐地夺过余敬唐手里的信。”
2.压倒;胜过。
汉班婕妤《怨歌行》:“常恐秋节至,凉风夺炎热。”
唐韩愈《新竹》诗:“高标陵秋严,贞色夺春媚。”
3.裁定;决定取捨。
汉王充《论衡·超定奇》:“书疏文义,夺于肝心,非徒博览者所能造,习熟者所能为也。”
宋欧阳修《论陈留桥事乞黜御史王砺札子》:“陛下欲尽至公,特差台官定夺。”
明周祈《名义考·仰驳禀夺》:“今行移家以行下为仰……详定为夺。”
清洪昇《长生殿·埋玉》:“众军不必鼓噪,暂且安营。待我奏过圣上,自有定夺。”
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禀帖赘说》:“伏乞老大人再为从长酌夺。”
4.竞先取得,争取到。
《荀子·王制》:“王夺之人,霸夺之与,彊夺之地。”
杨倞注:“人谓贤人,与谓与国也。彊国之术,则夺人地也。”
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贤媛》:“明主可以理夺,难以情求。”
《人民日报》1975.5.17:“大旱一年,照样夺高产。”
5.削除;剥夺。
《论语·宪问》:“夺伯氏骈邑三百。”
《左传·桓公五年》:“王夺郑伯政,郑伯不朝。”
杜预注:“夺,不使知王政。”
唐韩愈《唐正议大夫孔公墓志铭》:“﹝公﹞改给事中,言京兆尹阿纵罪人,诏夺京兆尹三月之俸。”
宋欧阳修《文正范公神道碑铭》:“坐擅复书,夺一官,知耀州。”
《清平山堂话本·老冯唐直谏汉文帝》:“魏尚,国之柱石,陛下信听谗佞之言,罢其官爵,夺其军权,下狱问罪。”
6.丧失;失去。
《素问·通评虚实论》:“邪气盛则实,精气夺则虚。”
王冰注:“夺,谓精气减少如夺去也。”
宋王安石《上五事札子》:“农时不夺而民力钧矣。”
《明史·太祖纪一》:“斩首二千馀级,焚溺死者无算,友谅气夺。”
7.用强力使之动摇、改变。亦谓由于强力而动摇、改变。
《论语·泰伯》:“临大节而不可夺也。”
《后汉书·戴良传》:“论者不能夺之。”
晋李密《陈情事表》:“行年四岁,舅夺母志。”
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乔女》:“母悦,自诣女所,固要之,女志终不夺。”
8.犹乱。
《礼记·仲尼燕居》:“给夺慈仁。”
郑玄注:“夺,犹乱也。”
汉东方朔《非有先生论》:“上不变天性,下不夺人伦。”
冰心《〈寄小读者〉自序》:“我那时神悚目夺,瞿然惊悦。”
9.遗漏;脱落。
《后汉书·党锢传·李膺》:“本谓膺贤,遣子师之,岂可以漏夺名籍,苟安而已!”南朝梁江淹《张黄门协苦雨》诗:“燮燮凉叶夺,戾戾颸风举。”
10.耀。指光线或光采特盛,使人眼花。
晋崔豹《古今注·草木》:“荆葵似木槿而光色夺目。”
明宋濂《元故奉训大夫杨君墓志铭》:“如睹商敦周彝,云雷成文,而寒光横溢,夺人目睛。”
《红楼梦》第二三回:“贾政一举目见宝玉站在眼前,神采飘逸,秀色夺人。”
11.“夺情”的省称。古代官员遭父母丧,朝廷命其不离职守制,或丧服未满而召之出仕叫“夺情”,亦简称“夺”。
《新唐书·狄光嗣传》:“母丧,夺为太府少卿,固让。”
12.抄刊古书时的文字脱漏。
清俞樾《古书疑义举例·因误夺而误补例》:“凡有夺字则当校补。”
13.即鵽。旧题周师旷《禽经》:“夺曰鵽。鵽如鸇而小者,其脰上下,亦取鸟雀如攘夺也。”
II
duì
ㄉㄨㄟˋ
〔《集韵》徒外切,去泰,定。〕
狭路。
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齐庄公击莒于夺,杞梁死焉。”
郑玄注:“隧、夺声相近,或为兑。”
陈澔集说:“隧,狭路也。”一说,地名。见《集韵·去泰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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