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冠
(齐冠,齐冠)
I
又名高山冠、侧注。本为战国时齐王所服,秦灭齐得冠,以赐谒者。后遂制为中外官、谒者、僕射之冠。
汉蔡邕《独断》:“高山冠,齐冠也。一曰侧注。高九寸,铁为卷梁,不展筩,无山。
秦制,行人使官所冠,今谒者服之。礼无文。太傅胡公(胡广)说曰:‘高山冠,盖齐王冠也。
秦灭齐,以其君冠赐谒者。’”参阅《后汉书·舆服志下》。
II
即斋冠。又名刘氏冠,长冠。
汉高祖刘邦始制,后以为祭服之冠。
汉蔡邕《独断》:“齐冠,或曰长冠。竹裹以纚,高七寸,广三寸,形制如板。
高祖冠以竹皮为之,谓之‘刘氏冠’,楚制。礼无文。鄙人不识,谓之鹊尾冠。”参见“斋冠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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