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志
(参见方志)
1.亦作“方志”。记录四方风俗、物产、舆地以及故事传说等的簿册。
《周礼·地官·诵训》:“掌道方志,以诏观事。”
郑玄注:“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以告王。”
《后汉书·西域传论》:“至于佛道神化,兴自身毒,而二汉方志莫有称焉。”
《文选·左思<吴都赋>》:“方志所辨,中州所羡。”
张铣注:“方志谓四方物土所记录者。”
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汝水》:“余以永平中,蒙除鲁阳太守,会上台下列山川图,以方志参差,遂令寻其源流。”
2.详细记载一地的地理、沿革、风俗、教育、物产、人物、名胜、古迹以及诗文、着作等的史志。方志分门别类,取材丰富,为研究历史,特别是地方史的重要参考资料。
《全国地方志联合目录》收录我国历代方志八千二百馀种,每种注明卷数、版本、纂修者及藏书单位,可参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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