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子
1.古代宗法制度以嫡长子及继承先祖嫡系之子为宗子,嫡妻的次子以下及妾子都为支子。
《仪礼·丧服》:“何如而可以为人后?支子可也。”
贾公彦疏:“支子,则第二已下庶子也……支者,取支条之义,不限妾子而已。”
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支子不祭,祭必告于宗子。”
孔颖达疏:“支子,庶子也。祖祢庙在适子之家,而庶子贱,不敢辄祭之也。”
《汉书·梁孝王刘武传》:“孝王支子四王,皆绝于身。”
宋文天祥《邳州哭母小祥》诗:“我躬已不阅,祀事付支子。”
清刘大櫆《方氏支祠碑记》:“古者,诸侯之适子嗣为诸侯,其支子之为大夫、士者,不得祖诸侯,而名之为别子。”
2.植物名。即栀子。
唐韩愈《山石》诗:“昇堂坐阶新雨足,芭蕉叶大支子肥。”
宋赵彦端《清平乐·席上赠人》词:“殷勤踏取青阳,风前花正低昂。与我同心支子,报君百结丁香。”一本作“栀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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