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总制钱

ok8.org > 词典 > 经总制钱

(经总制钱,经总制钱)

“经制钱”和“总制钱”的并称,宋代的附加杂税。前者始于北宋宣和年间,陈遘以发运使兼经制使督理东南地区财赋,加徵卖酒、典卖田宅的牙税,常赋外的头子钱,以及其他项目的税金,称经制钱。其后翁彦国为总制使,效其法别立名目徵税,称总制钱。

宋叶适《监司》:“提刑司则以催趣经总制钱、印给僧道免丁由子为职,而刑狱冤滥,词诉繁滞,则或莫之省焉。”

《宋史·职官志七》:“﹝乾道﹞八年,用臣僚言,诸路经总制钱併委提点刑狱官督责。”

清顾炎武《读<宋史·陈遘>》:“然则宋之所以亡,自经总制钱,而此钱之兴,始于亨伯。”亦省作“经总钱”、“经总”。

宋叶适《黄子耕墓志铭》:“经总制有额无钱,十收六七……子耕会一郡成赋,法应隶经总者,以十年中酌取之,阁免其逋负。钱额均等,故态尽革,更为最矣。”

清顾炎武《读<宋史·陈遘>》:“其后,叶正则作《外稿》,谓必尽去经总钱,而天下乃可为,治平乃可望也。”参阅宋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卷七、《文献通考·徵榷六》。

阅读:1009

●〖词语〗经总制钱(拼音版)

●〖词语〗經總制錢(繁體版)

⇚前一个词语:经总钱

⇛后一个词语:经总
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学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