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辞
(遗辞,遗辞)
亦作“遗词”。
1.指前人留下的言论。
汉蔡邕《太傅安乐侯胡公夫人灵表》:“昔先圣之遗辞,言仁者其寿长。”
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‘五经’剖判,去圣弥远,章句遗辞,乖疑难正。”
宋曾巩《试秘书省校书郎李君妻太原王氏墓志铭》:“古有遗辞,罔不采获。”
2.指前代或前人留下的词章。
宋梅尧臣《问牛喘赋》:“余得摭遗辞,掇遗韵,索遗意而用以酬。”
明田汝成《西湖游览志馀·艺文赏鉴》:“张靖之《题马和之<伐檀图>》诗:‘后稷肇王业,《豳风》有遗词。’”清黄景仁《题翁覃溪所藏宋椠施注苏诗原本》诗:“终愁缀葺或失真,遗辞浪说《由仪》补。”
阅读:1415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学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