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戴
1.折上巾又加以帽。
《宋史·舆服志五》:“重戴。
唐士人多尚之,盖古大裁帽之遗制,本野夫岩叟之服。以皂罗为之,方而垂簷,紫里,两紫丝组为缨,垂而结之颔下。所谓重戴者,盖折上巾又加以帽焉。
宋初,御史台皆重戴,馀官或戴或否。”
2.既有伞又戴帽。
宋叶梦得《石林燕语》卷三:“唐至五代国初,京师皆不禁打繖。
五代始命御史服裁帽。本朝淳化初,又命公卿皆服之。既有繖,又服帽,故谓之重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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