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命
1.特别命令。
《三国志·魏志·崔林传》:“周武王封黄帝、尧、舜之后。及立三恪,禹汤之世,不列于时,复特命他官祭也。”
《新唐书·卢迈传》:“今摄祭特命也,亘以常令拒特命,执非所宜。”
《宋史·刑法志二》:“富国仓监官受米湿恶,坏十八万石,会恩当减,帝特命夺官停之。”
2.特别任命。
《宋史·职官志四》:“淳熙三年,特命李焘以秘书监权同修国史、权实录院同修撰。”
《宋史·选举志四》:“中散以上劳绩酬奖,合进官者,止许回授子孙,特命特迁,不拘此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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