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家
1.亲属析产,分居各自过活。
《红楼梦》第一○五回:“回王爷:贾赦、贾政并未分家……不得不尽行查抄。”
吴组缃《山洪》二四:“在开战以前,他们弟兄就已经分家,各起锅灶。”
管桦《清风店》二:“王德贵早在二十年前就同他叔伯二叔王福分家另过了。”
2.彼此分离,各行其是。
冯玉祥《我的生活·武穴停兵》:“到后来,冯国璋藉口检看军队,特意南下,要和李纯等商议直皖系分家。”
柳亚子《南社纪略·我和南社的关係》:“但旧南社的旧朋友,除了少数先我觉悟的外,其馀抱着十八世纪遗老式的头脑,反对新文化的竟居大多数。那末,我们就不能不和他们分家,另行组织,和一般新朋友携手合作起来,这新南社便应运而生,呱呱堕地了。”徐铸成《报海旧闻·<大公报>三“巨头”》:“等到张季鸾先后领导汉口版及重庆版后,《大公报》显然已变相分家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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