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
(提点,提点)
1.官名。
宋始置,寓提举、检点之意。掌司法、刑狱及河渠等事。
金近侍局置提点。
明光禄寺尚饮局有提点大使之职。
清废。
宋苏辙《龙川别志》卷下:“既而许公自滨罢,擢提点两浙刑狱。”
《金史·章宗纪四》:“甲寅,以提点尚衣局完颜燮为夏国生日使。”
《水浒传》第一回:“次日早膳以后,真人、道众并提点、执事人等,请太尉游山。”参阅《宋史·职官志七》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》。
2.提醒指点。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六回:“教导呢,我是不敢说;不过处处都想提点你,好等你知道些世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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