伏罪
1.服罪;认罪。
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:“追而不及,不当伏罪,子其治事矣。”
宋叶适《朝议大夫王公墓志铭》:“彭遂伏罪,一州称明。”
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四》:“妇不知此事先为所侦,遂惶骇伏罪。”
2.过去未暴露的罪行。
《汉书·元后传》:“是岁,新都侯莽告长伏罪与红阳侯立相连,长下狱死,立就国。”
颜师古注:“伏罪谓旧罪阴伏未发者也。”
《东观汉记·北海靖王刘兴传》:“县吏张申有伏罪,兴收申桉论,郡中震慄。”
阅读:1438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学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