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曹
官署名。
汉成帝初置。后世名称多变,职责也并不完全相当。至隋时定名为民部,唐高宗时避太宗李世民讳,又改称户部,因亦用作户部的代称。
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尚书六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‘成帝初置尚书四人,分为四曹……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;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。’”刘昭注引蔡质《汉旧仪》:“﹝民曹﹞典缮治、功作、监池、苑、囿、盗贼事。”
明高启《辞户部后东还出都门有作》诗:“诏贰民曹出禁林,陈辞因得解朝簪。”参见“民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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