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
1.奏章。
《汉书·王嘉传》:“上于是定躬(息夫躬)宠(孙宠)告东平本章,掇去宋弘,更言因董贤以闻,欲以其功侯之。”
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内阁三·阁臣进御笔》:“又纂修馆中,得亲批本章,共六十三本,进之于上。”
清蒋士铨《桂林霜·投辕》:“你可将本章留下,我即差飞骑星驰申奏。”
太平天国洪仁玕等《戒浮文巧言谕》:“嗣后本章禀奏,以及文移书启,总须切实明透,使人一目了然。”
2.原作。
唐吴兢《<乐府古题要解>序》:“乐府之兴,肇于汉魏,历代文士,篇咏实繁,或不睹于本章,便断题取义。”
清梅曾亮《<柏皂山房诗集>自序》:“夫妥贴于制韵,既外重之患深;欲深明其本章,又曲傅之患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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