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纳
(追纳,追纳)
1.谓收回。
《旧唐书·食货志上》:“自今严加禁断,所在追纳恶钱,一二年间使尽。”
宋王安石《诏允观文殿学士尚书左僕射新除集禧观使富弼乞判汝州》:“奏蒙授臣集禧观使敕牒,乞早赐追纳,且乞任汝州本任事。”
2.催交;补交。
明王世贞《中官考七》:“左监丞林秀等行取驿递船只人夫,每月责官吏追纳佣钱。”
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禀帖赘说》:“使尚仁欺隐果真,则按律宜照年追纳,因没入官,计亩论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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