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丧
(发丧,发丧)
1.人死公告于众。
《左传·庄公四年》:“王(楚武王)遂行,卒于樠木之下……莫敖以王命入盟随侯,且请为会于汉汭而还。济汉而后发丧。”
《北史·齐纪中·显祖文宣帝》:“文襄崩,祕不发丧。”
唐杜牧《窦列女传》:“希烈暴死,其子不发丧,欲尽诛老将校,以卑少者代之。”
郭沫若《孔雀胆》第三幕:“段功:‘什么?被他们毒死了!怎么外边一个人也没有说起呢?’阿盖:‘他们没有发丧啦。你听我慢慢对你说吧。’”
2.办理丧事。
《史记·郦生陆贾列传》:“及平原君母死,陆生素与平原君善,过之。
平原君家贫,未有以发丧,方假贷服具,陆生令平原君发丧。”
晋干宝《搜神记》卷十七:“妻觉,揣钗得之,家遂发丧。”
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二三回:“许穆公薨。
齐侯留蔡三日,为之发丧。”
郭澄清《大刀记》开篇二:“贾家死了人,在发丧之前,棺材都停在这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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