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挟
(怀挟,怀挟)
1.携带。
《国语·晋语二》:“亡人之所怀挟缨纕,以望君之尘垢也。”
《百喻经·妇诈称死喻》:“老母语言:‘汝妇已死。’夫即往视……烧取其骨,以囊盛之,昼夜怀挟。”
唐封演《封氏闻见记·饮茶》:“人自怀挟,到处煮茶。”
2.特指应试中的挟带行为或挟带的文字等。
五代王定保《唐摭言·主司失意》:“密旨令内人于门搜索怀挟,至于巾屦,靡有不至。”
《元典章·礼部四·儒学》:“乡会等试,许将《礼部韵略》外,并不许怀挟文字。”
清昭槤《啸亭续录·鲍双五侍郎》:“其叙中州试牍有云:‘士子弇陋不已,必至有怀挟代倩之弊,而国法随之矣。’”
3.包藏。
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成许皇后》:“虽使其怀挟邪意,犹不足忧,而况其无乎?”
《南齐书·氐传》:“梁州刺史范柏年怀挟诡态,首鼠两端,既已被伐,盘桓稽命。”
《二刻拍桉惊奇》卷四:“这是家人怀挟私恨诬首的,怎么听得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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