羡馀
(羡馀,羡余)
1.盈馀;剩馀。
三国蜀诸葛亮《将苑·击势》:“粮食羡馀,甲兵坚利。”
唐颜真卿《柳恽西亭记》:“邑宰李清请而修之,以摅众君子之意。役不烦费,财有羡馀。”
宋司马光《言拣兵上殿札子》:“方今天下安乐无虞,而府库之积,随得随散,曾无羡馀。”
2.唐以后地方官员以赋税盈馀的名义向朝廷进贡的财物。
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二》:“淮南节度使杜亚等皆徼射恩泽,以常赋入贡,名为羡馀。”
唐白居易《重赋》诗:“缯帛如山积,丝絮似云屯,号为羡馀物,随月献至尊。”
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一》:“时又有元丰库,则杂储诸司羡馀钱。”
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:“世宗时,闽广进羡馀,户部请责他省巡按岁一贡献如例。”
3.清代州县在正赋外还增徵附加额,这部分收入除去实际耗费和归州县官吏支配的以外,其馀的解送上司,名为羡馀。
清顾炎武《钱粮论下》:“于是正赋之加焉十二三,而杂赋之加焉或至于十七八矣。解之藩司,谓之羡馀。”
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乾隆元年,豁免广东屯田羡馀,因除各省军田额外加徵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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