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配
1.把犯人发配到边远地方。
《北齐书·元景安传》:“自外同闻语者数人,皆流配远方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建炎四年》:“自今官吏犯赃,虽未加诛戮,若杖嵴流配,不可贷也。”
清袁枚《新齐谐·狐祖师》:“我子孙以非类姦人,罪当加等,要不过充军流配耳,何致被斩?”
2.指被发配到远地的犯人。
《隋书·炀帝纪上》:“﹝大业五年六月﹞戊午,大赦天下。
开皇已来流配,悉放还乡。”
《宋史·刑法志三》:“端拱二年,诏免岭南流配荷校执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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