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庸
1.指附屬於諸侯大國的小國。
《詩·魯頌·閟宮》:“錫之山川,土田附庸。”
鄭玄箋:“賜之以山川土田及附庸,令專統之。”
《禮記·王制》:“公侯田方百裏,伯七十裏,子男五十裏;不能五十裏者,不合於天子,附於諸侯曰附庸。”
鄭玄註:“附庸者,以國事附於大國,未能以其名通也。”
《北史·周紀上·太祖文帝》:“立蕭察為梁主,居江陵,為魏附庸。”
聶紺弩《季氏將伐顓臾》:“現在還嫌財發得不夠,又要去打劫那附庸顓臾,使得顓臾和本土的許多人民都家破人亡,妻離子散。”
2.喻指尚處於弱小幼稚階段而未能發展成完美獨立的事物。
南朝梁劉勰《文心雕龍·詮賦》:“六義附庸,蔚成大國。”
3.喻指處於次要地位的、從屬地位的。
清錢泳《履園叢話·談詩·以詩存人》:“文壇恥說為偏將,酒國甘居是附庸。”徐遲《地質之光》:“把持中國學術機關,使之成為外國學術機構的附庸。”
4.附屬依托。
唐沈亞之《謫掾江齋記》:“然則吾以為肝者,膽附庸其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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