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浦珠還
【成語】:合浦珠還
【拼音】:hé pǔ zhū huán
【解釋】:合浦:漢代郡名,在今廣西合浦縣東北。比喻東西失而復得或人去而復回。
【出處】:《後漢書·循吏傳·孟嘗》:“(合浦)郡不產谷實,而海出珠寶,與交阯比境……嘗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歲,去珠復還,百姓皆反其業。”
【示例】:我當時雖失的一件無足重輕的東西,究竟能夠~,我心裏總覺喜歡得很。 ★《晚清文學叢鈔·冷眼觀》第十五回
【反義詞】:
【成語故事】:東漢時期,合浦郡盛產珍珠聞名海外,當地老百姓以采珠為生,貪官汙吏趁機盤剝,使得珠民大肆捕撈,珠蚌產量越來越低,餓死不少人。漢順帝劉保派孟嘗當合浦太守,他革除弊端,不準濫捕。不到一年,合浦又盛產珍珠了
《後漢書·循吏傳·孟嘗》:“﹝合浦﹞郡不產穀實,而海出珠寶,與交阯比境……先時宰守並多貪穢,詭人採求,不知紀極,珠遂漸徙於交阯郡界。於是行旅不至,人物無資,貧者餓死於道。
嘗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踰歲,去珠復還,百姓皆反其業。”後以“合浦珠還”比喻人去復歸或物歸舊主。
清蒲松齡《聊齋誌異·霍女》:“錯囊充牣,而合浦珠還,君幸足矣,窮問何為?”陳毅《滿江紅·遊廣東旋至海南島度假一周,記沿途所見》詞之八:“看今朝合浦果珠還,真無價。”亦作“合浦還珠”。
明沈鯨《雙珠記·母子分珠》:“今分一顆與你帶去,我自留一顆,以寓合浦還珠之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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