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闕
(守闕,守闕)
1.守候於宮門。
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“庶民、諸生、郎吏以上守闕上書者日千餘人。”
《後漢書·質帝紀》:“或以喜怒驅逐長吏,恩阿所私,罰枉仇隙,至令守闕訴訟,前後不絕。”
晉潘嶽《西征賦》:“感市閭之菆井,歎屍韓之舊處,丞屬號而守闕,人百身以納贖。”
2.官員等候補缺。
宋王安石《上仁宗皇帝言事書》:“其下州縣之吏,一月所得,多者錢八九千,少者四五千,以守選、待除、守闕通之,蓋六七年而得三年之祿,計一月所得,乃實不能四五千,少者乃實不能及三四千而已。”
《元典章·吏部四·守闕》:“其新官守闕者,不以廉恥自拘,往往挈領家屬,前去任所或境內居住。”
阅读:1091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