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本
1.泛指上奏的文書。
宋孔平仲《孔氏談苑·呂申公不悅範希文》:“希文答元昊書,錄本奏呈。
呂在中書自語曰:‘豈有邊帥與叛臣通書!’又雲:‘奏本如此,又不知真所與書中何所言也。’”
2.指明清時為私事上皇帝的文書。
明沈德符《野獲編·京職·章奏異名》:“今本章名色:為公事則曰題本;為他事則曰奏本。”
清劉獻廷《廣陽雜記》卷一:“俗以章疏為本,不知始於何時,古未有此,今時章疏,有題本,有奏本。”
清阮葵生《茶餘客話》卷一:“乾隆十三年諭,向來公事用題本,私事用奏本。題本用印,奏本不用印。”
3.指告狀。
馬烽西戎《呂梁英雄傳》第三三回:“李有紅有點擔心地道:‘這老漢回去一定是到中隊長面前奏本去了!’”李英儒《野火春風鬥古城》第三章:“現在咱們帶走她,正好叫他抓住辮子奏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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