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人
1.任用人才;使用人員。
《淮南子·說林訓》:“凡用人之道,若以燧取火,疏之則弗得,數之則弗中,正在疏數之間。”
宋王讜《唐語林·政事下》:“懷州刺史闕,請用人。”
《文獻通考·田賦二》:“古之時用人,稱其官則久而不徙,或終其身及其子孫。”
明張居正《乞崇聖學以隆聖治疏》:“用人、行政,無一不當乎人心。”
《說嶽全傳》第十三回:“今嶽飛之才,不弱於韓信;況國家用人之際,豈可失此棟梁?”
2.使用的人。
漢桓寬《鹽鐵論·錯幣》:“夫鑄偽金錢以有法,而錢之善惡無增損於故。擇錢則物稽滯,而用人尤被其苦。”
王利器校註引黃侃曰:“‘用人’當作‘用者’解。”
3.猶言使用民眾。
《國語·越語下》:“後無陰蔽,先無陽察,用人無藝,往從其所。”
王引之《經義述聞·國語下》:“用人無藝者,人猶眾也,言用眾之道無常也。”
4.古謂殺人以祭。
《左傳·昭公十年》:“秋七月,平子伐莒,取郠。獻俘,始用人於亳社。”
杜預註:“以人祭殷社。”
5.傭工;僕人。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三回:“又交代用人,從此叫那土老兒叫做老爺,叫自己做太太。”
沙汀《丁跛公》:“他是鄉約的內弟……他在這屋裏算是一個跑腿的用人。”
6.特指奶媽。
曹禺《北京人》第一幕:“她是曾家多年的用人,大奶奶的丈夫就吃她的乳水哺養大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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