綱目
(綱目,綱目)
1.大綱和細目。
漢徐幹《中論·民數》:“是以先王制六鄉六遂之法,所以維持其民而為之綱目也。”
《南史·文學傳·鍾嶸》:“時齊明帝躬親細務,綱目亦密。”
宋司馬光《乞令校定<資治通鑒>所寫稽古錄劄子》:“顧以年祀悠遠,載籍浩博,非一日二日所能遍閱而周知:所宜提其綱目,撮其精英,然後可以見治亂存亡之大略也。”
明汪道昆《洛水悲》:“部中更有一段新詞,名《洛神記》,小子略陳綱目,大家齊按宮商。”
2.用作著作的名稱。如:宋朱熹《資治通鑒綱目》;明李時珍《本草綱目》。
3.猶法網;法度。
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言語》:“劉公幹以失敬罹罪,文帝問曰:‘卿何以不謹於文憲?’楨答曰:‘臣誠庸短,亦由陛下綱目不疏。’”唐張九齡《貶韓朝宗洪州刺史制》:“賞罰不正,枉直失措,陷於比周,隳我綱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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