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七
1.舊俗以人死後每隔七日祭奠一次,到七七四十九日止,共為七七。
《魏書·外戚傳下·胡國珍》:“又詔自始薨至七七,皆為設千僧齋。”
《醒世恒言·賣油郎獨占花魁》:“十老病重,醫治不痊,嗚呼哀哉。
朱重搥胸大慟,如親父一般,殯殮成服,七七做了些好事。”
清錢泳《履園叢話·考索·七七》:“喪家七七之期,見於《北史》《魏書》《北齊書》及韓琦《君臣相遇傳》。又顧亭林《日知錄》、徐復祚《村老委談》、郎瑛《七修類槁》皆載之。要皆佛氏之說,無足深考。惟《臨淮新語》謂始死七日,冀其一陽來復也。祭於來復之期,即古者招魂之義,以生者之精神,召死者之靈爽。至七七四十九日不復,即不復矣,生者亦無可如何也。此說最通。”
2.數詞。七的七倍,四十九。
《素問·上古天真論》:“男不過盡八八,女不過盡七七,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。”
3.數詞。七十七。
《南齊書·祥瑞誌》:“《老子河洛讖》曰:‘年曆七七水滅緒,風雲俱起龍麟舉。’”
4.指農曆七月初七。
《新民歌三百首·萬條蛟龍接上天》:“萬條蛟龍接上天,牛郎織女笑開顏;如今車乾天河水,不等七七就團圓。”參見“七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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