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律
(協律,協律)
1.調和音樂律呂,使之和諧。
《漢書·公孫弘蔔式兒寬傳贊》:“協律則李延年,運籌則桑弘羊。”
南朝梁劉勰《文心雕龍·樂府》:“延年以曼聲協律,朱馬以騷體製歌。”
姚華《曲海一勺·原樂》:“惜乎協律之署已墟,正音之譜不續。”
範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二編第二章第十節:“丘仲造笛,作為協律的樂器。”
2.協律都尉、協律校尉、協律郎等樂官的省稱。
唐韓愈有《贈別元十八協律》詩。
唐劉禹錫有《送王師魯協律赴湖南使幕》詩。
唐司空圖《成均諷》:“名編協律之籍,妙軼總章之觀。”
3.符合音律或格律。
唐範攄《雲溪友議》卷九:“儒士聞而競觀之,以為協律之詞。”
宋劉克莊《賀新郎·生日用實之來韻》詞:“老去山歌尤協律。”
清李漁《閑情偶寄·詞曲·結構》:“嘗讀時髦所撰,惜其慘淡經營,用心良苦,而不得被管絃,副優孟者,非審音協律之難,而結搆全部規模之未善也。”
清陸以湉《冷廬雜識·九言詩》:“九言詩,最難自然協律。”
4.配以音樂聲律,猶言譜曲。
《漢書·王褒傳》:“上頗作歌詩,欲興協律之事。”
宋沈括《夢溪筆談·樂律一》:“古詩皆詠之,然後以聲依詠以成曲,謂之協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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