爭利
(爭利,爭利)
1.爭奪利益。
《荀子·大略》:“爭利如蚤甲而喪其掌。”
王先謙集解:“蚤與爪同。言仕亂世驕君,縱得小利,終喪其身。”
《史記·魏世家》:“夫君欲利則大夫欲利,大夫欲利則庶人欲利。上下爭利,國則危矣。”
晉葛洪《抱樸子·安貧》:“曷有憂貧而與賈豎爭利,戚窮而與凡瑣競達哉?”任濤鄭洪慶《略論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步配套》:“一部分企業單純追求利潤,采取壓低基數、擴大留成比例、亂攤亂擠成本等不正當手段與國家爭利。”
2.爭取軍事優勢。多指爭占有利地形,爭取有利地位。
《孫子·軍爭》:“舉軍而爭利,則不及;委軍而爭利,則輜重捐。”
賈林註:“行軍用師,必趨其利。遠近之勢,直以舉軍往爭其利,難以速至。”
《史記·秦本紀》:“晉君棄其軍,與秦爭利,還而馬騺。
繆公與麾下馳追之。”
《史記·劉敬叔孫通列傳》:“兩國相擊,此宜誇矜見所長。今臣往,徒見羸瘠老弱,此必欲見短,伏奇兵以爭利。愚以為匈奴不可擊也。”
《三國誌·魏誌·袁尚傳》:“太祖遂圍之,為塹,周四十裏;初令淺,示若可越。
配(審配)望而笑之,不出爭利。”
金元好問《內相文獻楊公神道碑銘》:“蓋淮南平,則江之北盡為戰地。進而爭利於舟楫之間,我之勁弓良馬有不得騁者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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